通識教育中心113學年度第2學期自主學習課程徵件公告
逢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113學年度第2學期自主學習課程徵件公告
通識教育中心為鼓勵學生掌握趨勢、探索新知、發現自我,具備主動學習的能力與素養,辦理自主學習課程徵件作業。
一、申請條件:
(一)須由至少5位且跨2個學系以上之學生提出申請。
(二)修課人數須達15人以上,始得開班。
(三)課程具有明確主題與目標,不得與本中心既有正式課程重疊或取代之。
(四)課程內容須符合通識教育宗旨與精神。
(五)課程須設有指導教師,以本校專任教師為原則,並具備與課程主題相關之學術背景。
二、課程施行方式:
(一)課程得採實作、參訪、訪調、踏查、講座、工作坊、實時授課等多元授課方式進行。
(二)學生須於期末繳交「課程成果報告」及「指導教師輔導紀錄表」,並舉辦公開成果發表或展示,成果發表得以展覽、演出、策展、成果報告分享等方式呈現。
(三)修課學生如欲加退選,須依逢甲大學學生選課要點辦理。
(四)指導教師須協助課程申請、執行,檢視課程對學生學習的效益,於期中、期末繳交輔導紀錄,並評定成績。
三、申請程序:
(一)申請時程
(二)課程申請須經三級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後,始得執行。
四、其他:
課程經費補助及學分採計方式,請詳參「逢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自主學習課程施行準則」。
五、相關文件:(請點選文字下載)
(一)逢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自主學習課程施行準則
(二)逢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自主學習課程申請資料
(申請資料請E-mail至 lijuchen@o365.fcu.edu.tw,
並須提供經指導教師簽名的紙本資料一份,繳交至人言10F通識教育中心陳麗如小姐)
六、請至逢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「自主學習課程」徵件平台填寫申請資料,並須提供經指導教師簽名的紙本資料一份,繳交至人言大樓10F通識教育中心陳麗如小姐。
七、聯絡人:
逢甲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 陳麗如
TEL:(04) 24517250 # 2139
E-mail:lijuchen@o365.fc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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