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識教育定義
通識教育為博雅、通才教育,以全人發展為目標,旨在培養學生於專業知能之外,具備人文、藝術、社會與自然學識均衡、貫通的素養,成為一個人格完整,關懷社會,追求真、善、美,並推己及人、付諸實踐的現代公民。
通識課程原則
1、有基本的學術素質,同時具備人文之思維、關懷與質素。
2、 能潛移默化道德與倫理的價值,避免只是零碎知識的拼貼。
3、 能含納相關歷史、文化、文明的敘述,避免純專業化或過於技術應用導向。
運作機制
通識教育中心基於全校中程發展計畫,藉由通識教育中心中心會議、通識教育委員會以及各個不同委員會之討論與決議,凝聚中心發展共識,並與各個本校相關單位協商總體發展策略、或主導與配合相關事宜。
本中心之運作,以本校相關單位主管、對通識教育有熱誠教師等,組成各個不同委員會,以利業務順利推動。
藉由不同委員會議,配合全校發展策略,提出相關計畫,凝聚共識後形成政策目標,有效溝通後提出行動方案,並持續進行滾動式評估與修正。